北市違建限改函逾期將強拆並追討代拆費 屋頂既存違建裝修須先申請許可
臺北市建管處提醒,收到違建限期改善通知函須依限自拆,逾期強拆並追討代拆費;屋頂既存違建要動天花板、內牆或分間牆,須先向都發局申請審查許可。

重點摘要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2026年10月7日表示,收到違建限期改善通知函的所有權人須依限自拆,逾期將強制拆除並追討代拆費。
- 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5條,屋頂既存違建的室內裝修須先向都市發展局申請審查許可,經許可後才能施工。
- 屋頂既存違建若未經許可或未依許可內容進行室內裝修,依同條規定列為危害公共安全,由都發局優先查報拆除。
【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臺北市屋頂加蓋的既存違建,內部只要動到天花板、內部牆面或分間牆,施工前就得先向都市發展局申請審查許可;沒有許可就動工,會被改列優先查報拆除。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月7日又呼籲,收到違建「限期改善通知函」的所有權人務必依限自拆。記者19日打開建管處「屋頂既存違建室內裝修」頁面,頁面備有申請書、完竣證明書與申請流程圖可下載,並載明裝修須經都發局許可後才能施工。
限改函逾期會怎樣
建管處說明,收到限改函的違建所有權人應在指定期限內自行完成拆除或改善;期限屆滿仍未處理,建管處依建築法及行政執行法排程強制拆除,代拆費用依法全額向所有人追討。建築法第96條之1同樣規定,強制拆除的建築物不予補償,拆除費用由所有人負擔,屋內物品由主管機關公告或書面通知自行遷移,逾期視同廢棄物處理。建管處也提醒,有人宣稱付費就能「撤件或免拆」,屬不實話術與詐騙,案件沒有私下銷案空間;進度可到建管處網站「違建查報案件查詢」專區看,電話可撥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8407。
屋頂既存違建要裝修,先過哪一關
建管處說明,83年以前的既存違建拍照列管、暫免查報,但屋頂既存違建只要有裝修行為,就須依法申請許可。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5條,屋頂既存違建只要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就列為危害公共安全、由都發局優先查報拆除:新增使用單元、使用單元達3個以上、室內裝修沒有取得許可或與許可內容不符、加蓋到第二層以上。同條規定,這類室內裝修須檢附申請書、施工圖說及都發局指定文件,許可後才能施工;可補正的案件一次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得駁回申請。
對屋主與裝修從業者的影響
屋頂加蓋空間準備整修時,設計師與工班在報價前,宜先確認屋主手上有沒有都發局的審查許可,因為未經許可的裝修本身就是優先查報的條件,拆除費用還由所有人負擔。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條,固著於構造體的天花板、內部牆面、高度超過1.2公尺的固定隔屏或兼作櫥櫃的隔屏,以及分間牆變更,都算室內裝修;壁紙、窗簾、家具、活動隔屏與地氈的黏貼及擺設不在其內。屋頂既存違建須先申請許可是臺北市的規定,其他縣市的處理方式,以當地建管單位公告為準。
3個重點
- 限改函要依限自拆逾期將排程強制拆除,代拆費用依法全額向所有人追討。
- 屋頂違建裝修先申請天花板、內部牆面或分間牆的裝修,須先向都發局申請審查許可。
- 免拆話術是詐騙付費可撤件或免拆屬不實話術,案件沒有私下銷案空間。
4種情形對照:限改函、屋頂違建裝修許可、83年前既存違建、免拆話術
| 適用對象 | 可採取的做法 | 依據 |
|---|---|---|
| 收到違建限期改善通知函的所有權人 | 在通知期限內自行拆除或改善,並到「違建查報案件查詢」看進度 | 建管處2026年10月7日新聞稿 |
| 要裝修屋頂既存違建的屋主、設計師、工班 | 先向都發局申請審查許可,附申請書與施工圖說,許可後才施工 | 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5條 |
| 83年以前的既存違建 | 拍照列管、暫免查報;屋頂違建有裝修仍須申請許可 | 建管處屋頂既存違建新聞稿 |
| 聽到「付費可撤件免拆」的人 | 屬不實話術,改撥1999轉分機8407洽詢 | 建管處2026年10月7日新聞稿 |
表中規定適用臺北市。
本報整理自: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新聞稿與網頁、《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5條(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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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違建限期改善通知函,沒有照期限拆除會怎樣?
期限屆滿仍未改善或自拆,北市建管處會依建築法及行政執行法排程強制拆除,代拆費用依法全額向所有人追討。建築法第96條之1也規定,強制拆除的建築物不予補償,拆除費用由所有人負擔。
臺北市屋頂加蓋的房子要裝修,需要先申請什麼?
需向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依《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5條,須檢附申請書、施工圖說及都發局指定文件,許可後才能施工;未經許可裝修,會列為優先查報拆除。
聽說付錢給「違建黃牛」就能撤件免拆,是真的嗎?
不是。北市建管處指出,這類說法屬不實話術與詐騙行為,違建查報與拆除全數依程序列管,沒有私下銷案空間;進度可在建管處網站「違建查報案件查詢」專區確認。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接獲違建限改函請依限自拆!逾期未改善將強制拆除並追討代拆費,建管處籲勿信黃牛免拆話術〉,2026-10-07,cmo.gov.taipei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屋頂既存違建裝修未申請許可 優先查報拆除〉,2026-09-02,cmo.gov.taipei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 第25條〉,2021-12-23,laws.gov.taipei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屋頂既存違建室內裝修〉,2024-10-04,cmo.gov.taipei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3條〉,2023-12-11,law.moj.gov.tw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築法 第96條之1〉,2022-05-11,law.moj.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