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計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修正 民間捐社宅容積獎勵提高至2倍 六都尚未跟進
內政部8月12日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4,民間捐贈社宅的容積獎勵調高為2倍、容積上限放寬為1.8倍,適用14縣市,六都須自行修法,生效日未載明。

重點摘要
- 內政部8月12日修正發布《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4,將民間捐贈社會住宅的容積獎勵倍數調高為2倍。
- 修正後的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將捐贈社宅的法定容積上限放寬為1.8倍,並增列中央主管機關為受贈對象。
- 民間捐贈社宅容積獎勵新規適用基隆市、新竹市等14縣市,六都不在其中(以2026年8月31日新聞稿為準),新聞稿未載明具體生效日。
【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內政部8月12日修正發布《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4,提高民間捐贈社會住宅的容積獎勵。國土署8月31日說明,捐贈容積樓地板面積的獎勵倍數調高為2倍,法定容積上限放寬為1.8倍,並增列中央主管機關為受贈對象。
修正內容
- 捐贈容積樓地板面積的獎勵倍數:調高為2倍。
- 法定容積上限:放寬為1.8倍。
- 受贈對象:增列中央主管機關。
- 入住順序:依此獎勵取得的社會住宅,優先提供新婚2年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適用範圍:六都尚未跟進
這項細則適用於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等14縣市,六都不在其中。國土署8月19日已邀集六都、金門縣與連江縣政府討論,籲請六都評估民間捐建社會住宅的容積獎勵機制,並啟動修正各自的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或自治條例。新聞稿未載明具體生效日。以上「六都尚未跟進」以國土署2026年8月31日新聞稿為準,之後是否已有直轄市跟進,請以各市政府公告為準。
政策背景
據國土署統計,截至7月底全國社會住宅達243,406戶;今年9縣市預計釋出約1,000戶婚育宅,未來3年再釋出約1萬戶,目標是社會住宅的40%作為婚育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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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獎勵提高,可能促使開發商在中小型縣市規劃含社宅的新建案,帶動後續的室內裝修、設備與公共空間工程。承包這類案件的業者,宜提早了解社會住宅的設計規範與驗收要求。六都的細則修正時程未定,案源是否擴大仍需觀察。具體適用請以地方政府公告及法規原文為準,本文不構成法律意見。
常見問題
民間捐社宅容積獎勵六都適用嗎?
截至國土署2026年8月31日新聞稿,不適用。修正的《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適用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14縣市,六都不在其中;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於8月19日籲請六都評估並啟動修正各自的施行細則或自治條例。
捐贈社宅容積獎勵提高到多少?
捐贈容積樓地板面積的獎勵倍數調高為2倍,法定容積上限放寬為1.8倍,並增列中央主管機關為受贈對象。此為內政部8月12日修正發布的第34條之4內容。
用容積獎勵蓋的社宅優先給誰住?
優先提供新婚2年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依國土署統計,截至7月底全國社會住宅達243,406戶,目標是社會住宅的40%作為婚育宅。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內政部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提高民間捐助社宅獎勵誘因 籲6都加速修法跟進〉,2026-08-31,mo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