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桃園可負擔住宅屬出售型非社宅 中央不反對 提醒產權風險
內政部國土署2026年10月2日表示,桃園市可負擔住宅屬出售型住宅、非社會住宅,中央對多元住宅政策並不反對,但提醒產權與土地信託於第三方、過往已有買賣糾紛。

重點摘要
- 內政部國土署2026年10月2日表示,桃園市推動的可負擔住宅屬於出售型住宅,並非社會住宅,與現行只租不賣的政策方向不同。
- 國土署說明中央考量各縣市居住需求差異,對住宅照顧政策朝多元發展,只要能提供優質且可負擔居住選擇,中央都不反對。
- 國土署提醒可負擔住宅的房屋產權與土地將信託給第三方,購買者並未完全取得產權,並請桃園市建置保護民眾權益的因應措施。
【台灣建築時報/編輯部】桃園市政府期盼中央盡快核可《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對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於2026年10月2日回應,桃園推動的可負擔住宅屬於出售型住宅,並非社會住宅,與現行「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政策方向不同;不過中央考量各縣市發展與居住需求差異,對住宅照顧政策朝多元發展,並不反對。
中央現行住宅政策工具
國土署指出,依《住宅法》及現有政策,協助民眾租到合適住宅的工具包括直接興辦社會住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以及租金補貼。至於增加居住供給的方向,則包含國有土地與房舍盤點、更新與危老重建、容積獎勵,以及鼓勵民間提供社會住宅。國土署表示,只要能提供優質且可負擔居住選擇的政策,中央都不反對。
國土署提醒的權益風險
國土署說明,可負擔住宅由民眾出資承購,但房屋產權與土地將信託給第三方,購買者並未完全取得產權。國土署並指出,國內過去已有地上權住宅、使用權住宅引發買賣糾紛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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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 LINE,傳送「+1」基於上述原因,國土署請桃園市從保護民眾權益的角度,全盤思考並建置因應措施。
重點整理
- 性質認定:出售型住宅,非社會住宅。
- 中央立場:住宅照顧政策朝多元發展,並不反對。
- 提醒事項:購買者出資承購,但房屋產權與土地信託給第三方,並未完全取得產權。
- 要求事項:請桃園市全盤思考並建置保護民眾權益的因應措施。
發布資訊
這項說明由國土署住宅組發布,發布日期為2026年10月2日。新聞稿未提及自治條例的審查進度或預計施行日期。
常見問題
桃園可負擔住宅是社會住宅嗎?
不是。依內政部國土署說明,桃園推動的可負擔住宅屬於出售型住宅,與現行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政策方向不同,但中央對多元住宅政策並不反對。
購買桃園可負擔住宅會完全取得產權嗎?
依國土署說明,可負擔住宅的房屋產權與土地將信託給第三方,購買者並未完全取得產權。國土署並指出,過去地上權、使用權住宅曾引發買賣糾紛。
中央現行有哪些協助租屋與增加居住供給的住宅政策?
租屋協助包括直接興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增加供給方向包括國有土地與房舍盤點、更新與危老重建、容積獎勵及鼓勵民間提供社會住宅。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桃園市可負擔宅是出售型住宅,並非社會住宅 住宅照顧政策多元發展 中央並不反對〉,2026-10-02,mo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