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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 續租申請至2027年底 新約至2035年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表示,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承租人須於2027年12月31日前申請續租,新約至2035年12月31日;近4萬戶已完成換約,可臨櫃、郵寄或線上申請。

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 續租申請至2027年底 新約至2035年
AI 生成示意圖本圖為示意,非新聞現場照片

重點摘要

  • 財政部國產署2026年10月12日表示,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承租人須於2027年12月31日前提出續租申請。
  • 國有基地承租人符合規定換約後,新租約租期至2035年12月31日;申請可臨櫃、郵寄、線上或向其他分署跨轄區辦理。
  • 國產署表示,到2026年9月已辦理153場次在地駐點換約、128人次到府換約,近4萬戶承租人已辦竣續租換約。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2026年10月12日表示,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承租人須在2027年12月31日前提出續租申請;換約後新租約租期至2035年12月31日。國產署同時說明各項便民換約服務與目前的辦理進度。

誰要續租、期限到什麼時候

適用對象為國有財產署經管國有基地的承租人。國產署指出,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承租人須於民國116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前提出續租申請;經出租機關查明承租人沒有違約使用、欠繳租金等情事,符合規定即同意核發新約,新約租期至民國124年12月31日(2035年12月31日)。

申請方式與應備文件

承租人可選擇臨櫃、通訊(郵遞)或線上申請,也可以向非轄管土地所在地的其他分署、辦事處跨轄區申請。申請時應檢附申請書、原租約及身分證明文件;原租約遺失者,可檢附租約遺失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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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提醒承租人務必在期限前提出續租申請。民眾若有疑問,可到國產署網站「國有基地續租換約專區」查詢,或洽詢土地所在地的國產署分署、辦事處,辦理續租的管道可依自身方便選擇。

便民服務與辦理進度

國產署表示,到2026年9月為止,在地駐點換約共辦理153場次;針對行動不便及高齡長者提供到府換約,已服務128人次。經過主動書面通知與宣傳,近4萬戶承租人已辦竣續租換約。

在地駐點換約是由國產署到地方設點受理換約,到府換約則是針對行動不便及高齡者前往住處辦理,目的都是降低承租人往返辦公處所的負擔。

新聞稿原文並未說明續租後的租金計算方式,租金相關規定請以國產署公告與換約文件為準。

常見問題

國有基地承租人要在什麼時候前申請續租?

須在2027年12月31日(民國116年12月31日)前提出續租申請。符合規定換約後,新租約租期至2035年12月31日(民國124年12月31日)。

國有基地續租要準備哪些文件、怎麼申請?

應檢附申請書、原租約及身分證明文件,原租約遺失可附租約遺失切結書。可臨櫃、郵遞或線上申請,也可向非轄管土地的其他分署、辦事處跨轄區申請。

國有基地續租什麼情況下會被同意換約?

出租機關查明承租人沒有違約使用、欠繳租金等情事,符合規定即同意核發新約。詳細規定可至國產署「國有基地續租換約專區」查詢。

本文原刊於台灣建築時報

資料來源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基地續租真便民,民眾權益保障好安心〉,2026-10-12,mof.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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